今年以来,砀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落实三项制度,既提高了司法效能,又保障了群众权利。
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群众起诉权。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砀山法院出台了立案登记的相关规范,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立案大厅悬挂登记立案流程示意图,并设立便民导诉台,方便当事人更快捷地办理立案手续,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落实接受监督制,保障群众监督权。开通民意沟通信箱,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主动邀请代表、委员、监督员旁听有重大影响或疑难、复杂的案件,接受评议。积极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视察法院。
落实司法公开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实行审判流程数字化管理,通过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及时公开案件开庭信息,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建立执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区域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公开服务,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对案件的知情权。 (张俊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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