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因为犯抢夺罪先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由于怀疑自己被判刑是因为同伙的检举,遂在刑满释放后,寻衅对同伙实施报复,将其打伤。日前,砀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嫌疑人童玉明。
童玉明和受害人张某在2010年曾经因为合谋抢夺他人财物,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童玉明怀疑是先被抓进去的张某把他给供出来的,一直对其怀恨在心。刑满释放后,童玉明多次质问张某,张某均否认。今年8月的一天,童玉明找到张某,以张某欠钱不还为借口对张某实施殴打,致使张某多处受伤,其中多颗牙齿被打落,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害。
朱爱东
新闻推荐
本报讯 11月6日至7日,市委办公室、市老干部局组织市级离退休老干部前往砀山县、萧县,视察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志宏,副市长李朝晖陪同视...
砀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砀山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