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火锅店营业面积600余平方米,在未经消防部门验收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张营业,且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液化气罐、消防设施不足、疏散通道堵塞等多处消防安全隐患。近日,砀山县消防部门依法对该火锅店实施了临时查封,切实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11月24日上午,砀山县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对位于城区禹子口东一家新开业的火锅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通往该场所的一个楼梯为钢板搭建,耐火等级严重不符合要求;内部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寥寥无几,仅有的几个应急灯还有一个无法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内存放了大量的纸箱、酒瓶等物,把本来就狭窄的走廊几乎堵满;在一房间内还存放了好几个液化气罐,一旦发生火灾,疏散不及时,不能控制火灾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对此,防火监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该火锅店实施了临时查封,并要求火锅店负责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待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场所的营业安全。 (周鹏飞 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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