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即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9338元和9532元,比2010年翻一番。本文通过对“十二五”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过程以及与相关经济指标关系的解读,寻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目标实现的途径与存在的问题,探索实现“翻番”的对策与建议。
数据显示:收入水平逐年提高
●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双双赢跑全国、全省 前三季度,在全市国民经济实现平稳发展的大背景下,再加之政府各项就业、富民、社保等政策的较好落实,城乡居民收入总量增加较快,增速快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根据前三季度调查结果显示: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166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1476元,增长10%,比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高0.5和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29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763元,增长14.5%,比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高1.3和0.7个百分点。
●收入来源渠道拓宽,为收入增长注入活力 在城乡收入构成中比重有升有降,结构进一步优化。先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比重均有所上升,分别提升0.6和1.8个百分点;再看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其中经营性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这些都表明居民收入来源渠道得以拓宽,为收入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具体情况见表1和表2)。
●经济社会的持续较快发展,为居民增收提供了支撑 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城乡居民来说,最直接最有体会最受益的是收入增长,只有全市经济发展了,才能提高工资水平,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有更多的财政支出用于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初步核算,宿州市前三季度GDP达到656.7亿元,同比增长10.8%,比全省水平(10.7%)高0.1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8位,比上半年提升1个位次。从前三季度财政收入和GDP完成的经济总量看,宿州市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前三季度,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76.4亿元,同比增收12.1亿元,增长18.8%,在全省市级财政收入排名中,财政收入总量居第14位,增幅居第3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1.6%,比上年同期提升0.9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居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今年以来,宿州市通过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就业工作机制,使得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分别增长12.8%和14.5%。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补贴水平,使得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4.6%和14.2%。通过落实和完善鼓励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转型倍增计划,拓展农业创业领域,城乡居民经营环境进一步改善,使得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分别增长13.2%和14.8%。
现实问题:收入倍增面临不少难题
●收入差距拉大 近年来,宿州市城乡居民收入虽实现较快增长,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城乡差距拉大。随着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宿州市城乡居民收入比有所减小,由去年同期的2.79:1调整为今年前三季度的2.68:1,但城乡人均收入的绝对差距却呈拉大之势,去年为9424元,今年扩大到10137元。收入水平在全省排位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前三季度位居第9位,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位居第2位。未来几年,在高基数上继续保持高增长难度增大。
●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平衡 从2010年-2013年前三季度数据看,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5%,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3.7%,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3%,低于GDP年均增长速度2.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6.9%,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4%,高于GDP速度0.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1.9%,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1%,远远快于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从宿州市GDP四项构成来看,劳动者报酬占比则从2010年的56.8%下降到2012年的55.6%,下降了1.2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难 从城乡居民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今年前三季度,宿州市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62.6%,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40.3%,工资性收入增长在经历了前几年的快速增长后,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分别比去年同期放缓7.2和8.6个百分点。造成工资性收入增速下滑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当前宏观经济不景气,部分行业、企业受冲击较大,制约农民工资薪酬增长,直接影响到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加。二是随着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逐渐增加,待遇好的企业需要的是知识性、技能性的人才,但当前宿州市转移输出的农村劳动力中多数人劳动技能和文化水平难以满足专业化、技能化的需求,工资待遇提升难度加大。
●消费价格上涨影响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长 从不同的消费价格增长因素结合过去收入增长年份分析,城乡居民实现翻番目标的难度还是相当大,需要经济加快发展与消费价格上涨严格控制并重入手实现居民收入的翻番。近年来,宿州市消费价格总体涨幅比较平稳,CPI价格2006-2010年年均增长2.8%,2009-2012年年均增长2.3%,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的提高,价格上涨缩减居民收入实际增速。
几点建议:多条路径增加居民收入
若要实现“十二五”期间收入倍增目标,运用平均增长速度预测法对后三年(2013-2015年)进行测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速要达到14.1%,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名义增速达到12.8%方可实现倍增目标。但根据今年前三季度抽样调查数据看,离年均增速要求有一定差距。在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实现倍增目标,会遇到诸多挑战与不确定因素,针对收入倍增中存在的难点,提出以下建议。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居民增收 就业是民生之本,让每个有能力的劳动者充分就业,是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最有效手段。在宿州市已经出台的有关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通过政策广泛宣传,为餐饮、超市等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贴息,不断增大他们吸纳城乡失业人员力度。针对失地农民、残疾人、文化水平低等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大力开发城市卫生协管员、校园治安巡防员、道路养护人员等公益性岗位。通过以上的措施,尽可能让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都能就业,从而达到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目的。
●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工资和补贴收入正常增长机制 根据宿州市劳动报酬占比逐步下降的情况,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工资水平和补贴标准。应建立起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提高机关,尤其是事业和企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可以从总体上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同时,要全面落实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按照宿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30元,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860元;宿州市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9元的标准,各级主管部门要对各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保障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
●加快土地流转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针对宿州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土地闲置、耕地撂荒的情况,结合国家出台的土地流转政策,积极鼓励农村外出务工人群把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使大量农村劳动力摆脱土地束缚,集中精力外出务工或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非农收入。政府应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增强经营者抗风险的能力。加快土地有效流转,将是未来两年促进宿州市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最显著、最有实效的途径之一。
●稳定市场物价,防止收入缩水 宿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其他地市相比增长速度相对还是缓慢的,收入水平在全省居后。如果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因为通货膨胀的因素而相对下降,那么,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将更艰难,并失去收入翻番的意义。建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物价过快上涨,加大物价补贴力度,使得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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