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21时43分,砀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110指令称,在砀城毛李庄大转盘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倒在地上,肇事车辆逃逸,请出警。中队民警贾洪昌、李效勤立即赶往现场。
在事故现场,民警找到车辆相撞时遗留下的汽车碎片,据伤者曹某反映,肇事车辆为桔红色,该车将其撞倒后向东逃逸。民警迅速驾车追查逃逸车辆。当民警向东追踪到华润燃气公司附近路段时,发现了肇事车辆逃跑时掉落的车辆保险杠及上下中网,但车牌已被摘掉。民警在附近的道路仔细搜寻。经过一个小时地毯式的排查,最后在开发区的陇海路北侧发现了嫌疑车辆,该车辆颜色与事故现场遗留的碎片颜色相符,车辆因前部严重损坏而抛锚在道路中心,车旁一位男子正在打电话,一身酒气,这应该就是要找的肇事逃逸者,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抓住并带至交警大队。经讯问,晁某对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经对晁某进行血液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2.6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日前,砀山县公安局决定追究晁某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汪奇 洪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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