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造成4人受伤。受伤的人中有的是城镇户口,有的是农村户口,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不同的收入水平赔偿标准也不一样,那么同一车祸中受伤的4人最后的赔偿该怎么判?日前,砀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起交通事故中4名受伤的原告均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同伤同赔”。
去年5月14日零时许,砀山县周寨镇农民张某驾驶一辆“江淮”牌重型厢式货车,沿G310国道从东向西行驶至331km+75m处时,因观察判断失误,与赵某驾驶的“飞彩”牌三轮汽车刮撞后,又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刮撞,造成赵某、王某和路人任某、谭某受伤,车辆损坏。该事故经砀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受伤的谭某等4人无责任。
8月,谭某申请法律援助,并委托法援律师要将肇事司机张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援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时发现,在这起事故中受伤的4人中,谭某、王某、赵某均为农民,而任某系城镇户口;同时,4人损伤均构成伤残,也都向砀山县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1条第4款“因同一事由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确定”的规定,法援律师代理谭某向法院提出了要求张某及保险公司赔偿255000元诉求。法院对谭某、王某、任某和赵某分别提起的诉张某及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4案合并审理,并于日前作出判决,判决张某、保险公司赔偿谭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计252787.23元。
这起交通事故致谭某身体损伤为七级伤残。如果按照农村户口计算,那么应该是7161元/每年乘以20年,再乘以40%,谭某的残疾赔偿金只能拿到57288元。但是按照城镇居民计算,谭某的赔偿数额是21024元/每年乘以20年,同时乘以40%,为168192元,一下子多了11万多元。
“同命不同价”、“同伤不同价”等都曾引起广泛社会讨论。《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一规定已经解决了“同命不同价”的问题,而“同伤”是否“同价”目前国家法律尚未有明确规定,但大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以《指导意见》等形式作出了城镇和农村居民“同伤以同一标准赔偿”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和司法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尊重。
刘腾
新闻推荐
市政府出台“3111”工程实施意见5个县区4个园区3年分别打造1个首位产业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出台“3111”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提升宿州市工业化水平。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通过三年时间,各县区、各园区打造1...
砀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砀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