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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消委会发布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消费质量报 2021-03-15 08:10   https://www.yybnet.net/

案例1:

变压器收费不合理

【案情】2020年6月8日,消费者陈先生、高先生以及王女士来到遂宁市消委会投诉,称遂宁市某电力公司在他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住房的公用变压器改为专用变压器,将本该由全体17户用户共同承担的变压器电量损耗费用却在近十年间完全由他们3户分摊,每个月电量损耗费用高达几百元,存在严重的乱收费行为。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调查,该住户现有的变压器是由原属公司向电力公司申请为该公司的专用变压器,由于公司倒闭房屋资产进行抵押卖给现有住户,而现有住户不知自己使用的是原公司的专用变压器,期间也未曾向该电力公司提出申请改为公用变压器。遂宁市消委会、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执法支队依据《消法》相关规定,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3个多小时的面对面沟通与交流,该电力公司本着为客户提供良好的用电体验出发,提出免费为消费者现有变压器改接到公用变压器,后续的安装、维修、维护按公用变压器计费,在改造期间的变压器损耗由该电力公司承担,双方达成共识。

案例2:

销售“三无”口罩

【案情】2020年1月31日,消费者刘先生拨打遂宁市消委会电话投诉举报,称遂宁某网红翟某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售卖口罩,卖的口罩有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举报后,遂宁市消委会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要求对翟某销售的口罩进行调查了解。经查明,在2020年1月下旬至2020年2月上旬期间,翟某利用自己的资源和信息获得口罩货源,以2.8元/个的价格从某网友处采购口罩,以3.2元/个的价格销售并快递给各位网友,并通过顺丰快递代发的形式从重庆大足快递给各位网友。经查,在遂宁城区的4个顺丰快递店内,查获了翟某的快递包裹45个,且均未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执法人员当场对45个包裹进行全部扣押。(其中,41个快递包裹为翟某寄件,共计32830个口罩,4个快递包裹为翟某收件,共计10500个口罩。)

按照四川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整理的《疫情防控期间销售口罩违法案件分析及查办建议》:一般“三无”口罩不认定为医疗器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产品质量法》,对经营者翟某做出责令停止销售,处罚款31516.8元的处罚决定。在此期间,翟某积极主动联系消费者24人,并退款37050元。

案例3:

酒店订席惹争议

【案情】2020年1月12日,射洪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丁女士投诉反映,称她于2019年5月3日在射洪市某酒店内交付3000元定金,用于预订2020年1月26日举办40桌酒席,后来经过询问得知,由于该酒店容纳不下自己举办酒席的客流量,丁女士找到该酒店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希望退还3000元定金,经营者不同意,认为该定金作为酒席定金只能用于酒席,双方协商无果。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射洪市消委会立即展开调查了解,经调查,丁女士所诉情况基本属实。射洪市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积极耐心地与经营者进行沟通协调,经营者最终表示理解,并同意将3000元定金改为丁女士团年饭的费用进行消费。

案例4:

婚纱摄影起纠纷

【案情】2020年1月,大英县消委会接到多名消费者集中反映,称大英县步行街某婚纱摄影店以预约拍照的方式,在2018-2019年期间,收取了消费者20到1000元不等的预付定金以拍摄照片,近期一名消费者发现该店已关门多日,拨打店主电话也无人接听,部分消费者遂向大英县消委会进行投诉,希望帮助其追回定金或者将拍摄活动照常进行。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调查,该摄影店自2013年开业经营以来,曾多次变更经营者,最后一次变更后的经营者为颜某。颜某于2019年初至2019年5月底接手经营该摄影店,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生意惨淡,打算关闭该摄影店,但在关闭之前没有在店门外及时告知消费者,也没有任何停业的信息,导致消费者不能及时联系上颜某。根据《消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英县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经营者颜某承担2018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17日签订的有效订单39份,涉及金额8878元,负责为消费者联系新的婚纱摄影店,到指定店内完成拍摄活动。

案例5:

新购冰箱有问题

【案例】2020年5月19日,消费者柏先生向遂宁市消委投诉称:他于2020年1月在蓬溪县金桥镇某家电直营商家处购买了一台价值2700元的某品牌冰箱。购买后冰箱放在家里一直没有使用,近期在使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冰箱的门就出现了闭合不平的问题,要求经营者给予换货。经营者解释称:商家售后维修部反馈的意见是换道门就好了,不需要更换整机,消费者认为自己在购买时经营者承诺半年内如果有任何质量问题都可以免费更换新机,现经营者却不同意,消费者认为不合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对于冰箱的门出现闭合不平的问题,经工作人员详细向商家解读了《消法》中关于商品瑕疵责任举证的详细规定,以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家用电冰箱三包有效期整机包机1年的规定。经调解,商家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同品牌同款电冰箱。

案例6:

购买戒指引误解

【案情】2020年6月24日,消费者刘女士在遂宁市船山区商务区某珠宝店看中了一款价值为7600元的钻石戒指,并支付定金2200元。在她交完定金出店后不久,便收到该店销售人员发来的短信,说自己定购的那款钻石戒指价格不是7600元,而是7990元,需要将差价补齐。刘女士随即拨通了销售人员电话进行沟通,要求经营者退还定金,但经营者却不同意。

【处理过程及结果】船山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刘女士投诉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刘女士所诉情况基本属实。船山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营者认为,刘女士在选购戒指时是自愿购买并交付定金的,销售人员也开具了相关收款收据,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消费者违约时“定金”是不返还的。消费者刘女士则认为虽然“定金”在法律意义上消费者违反约定不能退款,但是她退款原因是店员工作失误导致的,店员负有相应责任。

最后,经营者也意识到由于销售人员的工作失误,同意将7990元的钻石戒指以7600元的价格卖给刘女士,刘女士表示满意。

案例7:

短信订阅难履约

【案情】2020年5月25日,遂宁市蓬溪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许先生投诉,称其2019年在某通信公司蓬溪分公司办理了每月4元的“驾车快讯”短信提示业务,办理该业务后只要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产生违章记录该公司就会有违章短信提示。许先生通过其他平台查询得知,4月份自己在某路段同一地方违章了5次,但该公司发来的短信提示却是无违章记录。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过蓬溪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调查核实,由于该公司系统出现故障,第一次出现违章时短信提示显示没有违章,导致许先生在同一地点连续违章5次,根据《消法》及《合同法》中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订阅该服务后,该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及时提醒告知许先生的违章记录。经调解,许先生因违章产生的600元费用由该公司通过话费的形式在7个工作日返到许先生手机账号内。

案例8:

维修产生高额停车费

【案情】2020年4月3日,射洪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罗先生的投诉,称自己购买的老年车出现故障,3月18日前往射洪市城区某汽车维修店进行维修,经检查后发现,老年车出现故障是由一配件堵塞导致,需要300元进行维修清理,罗先生表示同意,当天便完成了维修清理工作。3月21日,该车再次出现故障,维修店人员表示是之前清理的配件坏了,需要再次更换,但现在店内没有存货,需要等几天厂家发货过来再维修。罗先生便将车辆停放于维修店内等待修理。3月27日,维修店通知罗先生车辆已修好,可以前往取车,但在取车的过程中维修店老板却告诉罗先生需要费用1600元,包含车辆修理5天时间产生的1500元停车费和100元工时费。

【处理过程及结果】射洪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第一次更换配件几天后该配件不能继续使用,经营者有义务继续更换、修理直至配件能正常使用。而在维修前经营者也并未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射洪市消委会的帮助下,经营者表示不再收取停车费1500元,罗先生表示满意。

案例9:

定制产品不能交付

【案情】2020年10月26日,遂宁市安居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杨先生的投诉,称9月21日,他在安居区某建材家居门店订购了一款价值8300元的定制门,并现场交付了5000元定金,与经营者约定一个月后送货安装。10月21日,杨先生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经营者处要求对自己定制的门进行送货安装时,经营者却告知杨先生预定的那款门没有了,能不能更换一款同价位的其他门,杨先生不同意,要求退还5000元定金,经营者不同意,只答应更换一款同价位的其他门。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安居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耐心细致的对经营者进行讲解,并督促经营者按照《消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最后,在安居区消委会的帮助下,经营者退回杨先生定金5000元,并付3000元作为违约损失补偿。

案例10:

买到变质产品

【案情】2020年6月2日,遂宁市安居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冯先生的投诉,称其在遂宁西服务区内某餐饮店内花费10元购买了一份早餐,在食用过程中发现使用的一次性餐盒存在变色的情况,消费者怀疑商家的一次性餐盒有反复使用的情况,商家解释说餐盒变色是由于前一天用餐盒装了餐点没有及时处理染上的颜色,冯先生不认可该说法,认为商家的行为对自己构成了欺诈,要求商家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遂宁市安居区消委会立即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前往遂宁西服务区餐饮店内了解核实情况,经了解冯先生投诉事件属实。由于餐饮店已将餐盒证据销毁,未发现投诉者描述的一次性餐盒,因此无法进行立案查处。经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协商,最终经营者赔偿消费者800元,并责令商家进行整改。记者周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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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射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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