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全媒体记者贾明高)日前,射洪市出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的十条措施》,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据了解,10条措施包括:对中小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可根据实际开发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消毒保洁、疫情监测、防疫宣传、社会工作等临时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补贴标准、管理办法参照现行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推广优化线上招聘服务,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生活困难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暂无家庭生活来源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行前免费健康服务、线上招聘、直达运输等服务,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自主创业,有关支持政策按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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