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党和政府的扶贫好政策,我这个病还不知道要给家里增添多少负担。”1月18日,回想起去年5月住院治疗这事儿,射洪县玉太乡飞石沟村贫困户杜红梅仍然很激动。当时杜红梅的住院费用共计11050.28元,按照相关政策报销后,她自己只掏了217.19元,个人支付部分仅占住院费用的1.97%。
在2018年,像杜红梅这样及时享受到民生好政策的群众还有很多。遂宁市围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个人缴费、足额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这三件民生实事持续加码,让老百姓拥有更多获得感。
务实举措频出基本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去年,遂宁市稳步提高职工、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中、省补助达到490元/人/年,个人缴费第一档180元/人/年,第二档300元/人/年。同时,遂宁市在规定时间内,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17种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并做好报销和补报工作,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1%以上、75%左右。
遂宁市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际赔付率,适当调整2018年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按照省上对合规医疗费的界定,将起付线、比例自付、超封顶线自付等纳入大病保险理赔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人员”纳入大病保险倾斜支付。
去年,遂宁市还在异地就医及时结算方面深着力。全市共计37家定点医疗机构联入省级即时结算平台,10家定点医疗机构联入国家即时结算平台;全市15家定点医疗机构、20家定点药店顺利开通省内异地门诊刷卡购药直接结算服务。
铺设利民通道让贫困老乡看病更省心
去年,遂宁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层层压实参保责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参保率达到100%。具体而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第一档次(180元/人/年)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市财政给予补助,确保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人社部门还主动与扶贫移民部门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确保参保一个不漏,2018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20.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遂宁市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医疗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费用报销优惠政策,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倾斜支付、疾病应急救助、财政兜底等5个渠道确保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2018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107551人次,基本医疗保险27759.67万元,医保倾斜支付1.34亿元,大病保险理赔金额534.84万元,个人实际支付占比为4.43%。
去年,遂宁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病种由15种增加到28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慢性病需要门诊维持治疗的,按第一档缴费的每年限额报销费用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按第二档缴费的每年限额报销费用由1400元提高到3000元。各地医疗部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若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占比仍不能控制在10%,超出部分由卫计部门使用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兜底解决。
此外,遂宁市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并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倾斜支付、疾病应急救助、财政兜底报销实行住院医院“一站式”报销、“一单式”结算,实现了贫困人员零距离办理出院手续。(全媒体记者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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