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1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研讨会上,射洪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清明作了《构建“三化四位”机制纵深推进多元解纷》的交流发言,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的充分肯定。10月29日,由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十余家媒体记者组成的“新时代枫桥经验”采访团走进射洪县人民法院,对“三化四位”诉源治理模式进行关注。
近年来,射洪县人民法院主动将司法置于社会治理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提出深化“诉源治理”改革,构建起党政主导、非诉为主、诉非衔接、专业审判为基本框架的“三化融合,四位一体”诉源治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化融合”科学防范化解纠纷
“感谢政府,感谢法院哟,我们的房子又动工了,真没想到啊,能这么快。”在射洪县人民法院群众接待室,县城区某楼盘业主吴大爷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据悉,县城内一家开发公司前期预收购房款后,资金断链,无法修建房屋,导致300余户业主利益受损。吴大爷就是其中一户。射洪县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多元化化解机制,诉前由县政府工作小组、法院、棚改办、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银行等部门联合调解化解了纠纷,并重新引进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来修建房屋。
这期涉众纠纷能够快速解决,得益于射洪县从全县层面构建“三化融合”整体联动协作机制。记者从射洪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按照矛盾纠纷不同特点,准确区分涉众型、多发型、日常型三种。通过成立成立民间融资帮扶处置办、棚户区改造处置办、矛盾纠纷联调中心三大平台,做到涉众纠纷平台化;通过法院积极和消协、保险行业协会、劳动保障、交警等行业和部门协调,,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搭建诉非对接平台,做到多发型纠纷专业化;通过通过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两所一中心”密切协作,法庭积极参与指导,常态摸排化解日常矛盾纠纷,尽量做到“小事不出村镇”做到日常型纠纷网络化,并通过“三化融合”,科学稳妥处理矛盾纠纷。据统计,2016年以来,射洪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040件,非诉成功化解19558件,化解率达到97.6%。
“四位一体”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日前,原告射洪县某投资公司到射洪县人民法院沱牌法庭起诉被告尤某等15户居民,要求被告尤某等15户居民向其支付购买安置房屋的结算差价。收到原告射洪县某投资公司提交的一大袋诉讼材料后,沱牌法庭在立案审查阶段逐一联系被告尤某等15户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向原告了解每户居民的具体情况。
考虑到该系列案件在当地影响较大,涉及人数众多,且每户居民的实际情况不一致,为了切实减少群众的诉累、快速化解双方的纠纷,在该系列案件的立案审查阶段,沱牌法庭就联合和社区干部、人民陪审员共同向双方释法明理做调解工作。就这样,原本复杂的矛盾纠纷未通过诉讼便快速化解。
在射洪县人民法院,这样通过诉前调解案例还很多。记者从射洪县人民法院获悉,对法院受理的案件,该院按照联调借力、庭前调解、简案速裁、专业化审判“四位一体”的模式。对涉及人数众多或者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律师、公证处、代表委员积极开展联合调解;对婚姻家庭类或者当事人间存在特殊身份关系等纠纷,通过邀请、委托、委派相关单位、代表委员、基层组织代表一起参与调解,尽量在庭前化解矛盾,修复家庭关系,减少社会矛盾;通过成立速裁团队,主要负责诉前调解、诉前保全和简单民事案件的审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快速调解裁决案件,降低当事人诉累;在简案快审的基础上,成立各类专业审判团队进行专业化审判,保证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尽量达到审理案件和化解矛盾的高度统一。近三年,射洪法院受案稳定在年均5000件左右,有效缓解受案压力,为射洪2017年夺取全国综合治理最高荣誉—“长安杯”奠定坚实基础。
(全媒体记者杨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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