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领取拖欠一年的工资“太好了,欠我们一年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感谢法官,你们辛苦了!”近日,被拖欠工资的赵乙等7名农民工来到射洪县人民法院,专程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老板欠工人3万元工资
未按时兑现
2017年初,通过沈甲的介绍,赵乙、张甲、魏甲、罗甲、赵丙、易甲、孙甲7名木工在赵甲承包的建筑工地上从事支模工作,工资约定260元/天/人,生活费自负,工钱按月结算。
但工人们干了3个月活后,赵甲未能按时给付工资,于是,赵乙等7人准备不在该工地干活。“赵甲说他暂未收到工程款,并向我们承诺,先拖欠工资10天左右。”赵乙回忆说,当天,赵甲向7人分别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时间,欠款共计30748元,沈甲作为担保人也在该欠条上签字。但还款期限届满后,赵甲并没有兑现承诺,沈甲也没有履行担保责任。
经审理,射洪县人民法院判决,赵甲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7名农民工支付所欠劳务工资30748元,沈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担保人未履行生效判决
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今年4月11日,7名工人向射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该案属于涉民生案件,且人数较多,射洪县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刘杰主动承办此案。立案后,通过网络查控,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刘杰电话联系两被执行人,要求其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被执行人以不在射洪为由拒不到法院履行义务。
6月5日、26日,刘杰分别到被执行人沈甲住所地查找其下落,并给其家属做释法明理工作,让其劝说沈某主动来履行义务,同时还在其住所周边张贴悬赏公告督促其履行义务。迫于舆论压力,6月27日,沈甲主动到法院接受询问,考虑到涉案标的不大,同时被执行人也有能力履行,刘杰再次释法明理,希望其能主动履行案款。但经过一番劝说后,被执行人沈甲仍不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达到惩戒效果,射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沈甲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强制措施。
观看庭审直播被震慑
当天还清欠款
担保人沈甲被拘留后,其家属也急了,到处查找被执行人赵甲的下落,几经寻找,终于找到了赵甲。
赵甲被带到法院后,态度嚣张,称无论如何都不会给付工人们的工资。鉴于此,射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赵甲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强制措施。
期间,赵甲、沈甲全程观看了射洪县首例拒执犯罪庭审直播。庭审结束后,两位被执行人急了,赶忙联系家属,让其到法院代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天便缴清了案款3余万元。至此,7名工人也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鉴于被执行人赵甲、沈甲认错态度端正,且主动书写检讨书反省错误。依法律规定,射洪县人民法院提前解除了对赵甲、沈甲的拘留措施。
(师延兴全媒体记者郑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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