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土地总面积481.5平方米(0.72亩),房屋建筑面积956.32平方米及其附属设施。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包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并已列入向社会公布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负责征收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当是评估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近5年已完成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评估时间:15天内(如逾期则按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计算)。
四、各谈判申请人均可就上述项目申请,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项目。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单位介绍信、公司资质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到蓬溪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上证件、证明材料须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介绍信留原件)
六、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邓先生
0825-5392523
蓬溪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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