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刘春燕)日前,记者获悉,蓬溪县7月27日—9月30日全面开展国有不动产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据了解,此次清理范围主要包括全县党政机关(含乡镇、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等不动产;公租房、廉租房、剩余经济适用房、安置剩余房产(含经开区);公园、国有绿地和下属房管局等住建系统国有不动产;路政队、公路养护段、海事处等交运系统国有不动产;乡镇市场管理所等市场监管系统国有不动产;培训机构、学校等教体系统国有不动产;乡镇国土所、国有苗圃、国有林地等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国有不动产;乡镇法庭等法院系统国有不动产;县交警队、看守所、乡镇派出所等国有不动产;经科系统原企业改制遗留国有不动产;乡镇原兽防所等农业农村系统国有不动产;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日间照料中心、活动中心、殡仪馆、敬老院、养老院、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等民政系统国有不动产;粮食国(省)库等发改系统国有不动产;文化、广播、旅游等文广旅系统国有不动产;国有公司涵盖注资用、抵押用及其他用途国有不动产等。
此次不动产清理共分单位自查申报、清理核实甄别、分析梳理汇总、遗留问题处理4个阶段。通过单位开展国有不动产清理自查,16个国有不动产清理专项工作组全覆盖清理核实甄别,县财政局(国资局)汇总清理核实资料及盘活闲置国有不动产报告,妥善处理不动产权确权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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