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中院党组书记赖波军(右二)深入蓬溪县法院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
遂宁中院政治部干警张国勇坚守的战“疫”阵地,遂宁经开区北固镇水库村
经过大英县法院努力,就承包合同的解除、拖欠租金的支付、土地附着物的归属及处理、后续土地的复耕复种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张金柯 本报记者 罗孝伟 文/图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通过进一步加大在线调解、“微法庭”线上办案等“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闻令而动吹响疫情阻击战集结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遂宁中院闻令而动,遵令而行,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1月29日,遂宁中院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研究推进全市法院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会上制定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该院党组书记赖波军担任组长的遂宁法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法院疫情防控和法院干警在疫情防控期间服务群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压紧压实领导责任。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2月10日,遂宁中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22条措施明确了重点从立案调解、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等方面服务保障依法防疫工作。
为有效防控疫情蔓延,2月21日,遂宁中院牵头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犯罪行为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明确将对伤害医务人员、对贪污侵占疫情防控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22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犯罪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实施意见》和《通告》的出台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冲锋在前党徽法徽闪耀在防疫一线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遂宁中院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要求,成立了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和志愿服务工作队,选派42名机关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做好人员摸排登记、疫情传播阻断、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向联系社区和贫困村及时送去口罩、消毒药水、防护手套等防疫物资,机关67名党员干警利用下班、休假时间到自己所在社区参加“双报到”工作,守护群众安全,织密“疫情防护网”。
张国勇是遂宁中院政治部的一名普通干警,他一直在经开区北固镇水库村执勤,对进村的村民进行体温测量。自疫情阻击战正式打响以来,2000多名村民的水库村便成为了张国勇的“责任田”。水库村距离城区较远,每天天还没亮张国勇就早早赶往水库村,一直坚守到晚上9点。张国勇每天的工作不仅仅是对进出人员进行盘查和体温测量,还要面对一些老百姓的不理解。“因为很多村民每天必须要下地劳作,而且部分人也没有戴口罩的意识。”张国勇告诉记者,这部分群众是该村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为此,张国勇带领村工作人员每天挨家挨户讲解、宣传,全力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最终在他们不懈的努力下,让水库村村民意识到疫情防控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也让戴口罩、配合检查成为了一种习惯。
遂宁中院员额法官梁燕每天除了在翔宇桂苑小区门口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外,还要对小区居家隔离居民每天定时测量体温,帮助居民跑腿代购生活物资。家住水晶城小区的遂宁中院干警唐山淙,每天下班回到小区,就戴上红袖标,驻守小区门口当疫情防控志愿者,有时这一站就一直持续到深夜。
在疫情面前,遂宁中院全体干警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特别是广大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徽法徽闪耀在防疫一线,在疫情阻击战中践行遂宁法院人的初心使命。
云端战“疫”诉讼“不打烊”维护社会稳定
自疫情防控以来,遂宁两级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采用书面审查、电话、视频听取意见、远程视频开庭、网上调解等“非接触方式”办理案件,保证了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有效运行,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月16日,遂宁中院受理的上诉人四川某公司诉何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开庭后,经合议庭法官当庭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而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人员聚集,承办法官决定采用“线上”非接触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案件承办法官、助理、书记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沟通,最终协助双方当事人于2月18日达成一致意见。2月19日,该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立案,双方当事人进行在线视频连线,调解员当场征求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内容的意见,由双方当事人在线签字确认,实现案件的远程在线调解。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立即兑付部分款项,有效做到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对矛盾纠纷“线上”处理方式表示了认同与赞赏。
3月11日,遂宁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借助远程提讯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与以往不同,本次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均佩戴口罩出现在遂宁中院刑事审判庭内,而被告人出现在电子屏幕的另一端——遂宁市看守所。庭审中,审判长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依次有序地开展了法庭调查、两轮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内容。随着被告人借助信息科技系统,在被告人完成笔录的确认后,本次庭审顺利结束。
主动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当前正值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遂宁两级法院大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深入企业走访,为企业送去政策法律“及时雨”、注入发展“强心剂”,全力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根据遂宁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若干条措施》通知要求,遂宁中院及时出台了《关于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法律风险提示书》,帮助企业梳理和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有序开展。在遂宁中院的统领下,全市法院不断创新措施,以最有力、最及时、最温暖的服务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法官,谢谢你们为我们减少了财产损失,给你及你的同仁道一声辛苦了……”2月21日下午3点过,蓬溪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魏桂正忙着整理案件,就收到申请执行人温某某发来的短信,读着对方的每一句感谢,魏桂心中涌入一股股暖流,连日来的加班疲惫瞬间一扫而光!几年前,被执行人陈某某因拖欠劳务费和民间借款被申请执行,临近2020年春节,蓬溪县法院拟将执行到关联案件的323万元全部支付给陈某某等34起案件的申请人。就在支付方案即将敲定时,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工作计划,为确保案款发放不延误,执行局立即调整工作方式,建立“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防疫执行工作模式,对该系列案进行了集中恢复执行,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确认后,执行局最终制定了现场发放和无接触式发放相结合的方案,执行干警通过“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指导当事人交齐了相关资料,最终如期发放了案款。
2月27日,大英县法院隆盛法庭利用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使70余户村民的200余亩土地能够及时复耕。2016年,唐某某与原河包田村(现与其他两村合并为金河湾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村200余亩土地发展莲藕等种植业。过去几年,唐某某与村委会、村民之间因土地补偿款、土地租金等发生纠纷。因疫情管控、经营困难等原因,至今唐某某未进行田间管理,导致土地荒芜,土地租金持续产生,村民既无法领取土地租金也无法进行耕种,双方矛盾更加恶化。隆盛法庭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针对各方的争议焦点分别做双方的工作,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提出了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并达成一致协议,让唐某某得以及时止损,村民也顺利收回了出租的土地。目前,村民已将大部分土地重新租赁给其他承包人,剩余土地也在有序进行春耕备耕。
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奋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就是一场大考。遂宁两级法院的全体干警将迎难而上,顽强拼搏,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在这场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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