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苟熙海记者罗孝伟)群众反映的问题就是工作导向。面对群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城区交通秩序问题,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展开了2018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始终坚持“从严执法、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城区设置4个临时检查点,严查电动两轮、三轮、四轮等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绝大多数电动三轮、四轮车辆未参加任何保险,发生事故后,逃逸率高,赔偿能力低,建议市民不要乘坐此类车辆,确保出行安全。下一步,交警将建立长效机制,采取不定时、不定期的拉网式检查,不断优化城区交通环境,让市民出行更加通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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