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聚访、越级访、集体访等非正常上访,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信访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因素。2017年,蓬溪县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创新建立了一名县级领导+一名信访干部、一名律师、一名公安干警+N个单位的“1+3+N”约访工作机制。通过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变群众上访为领导约访,有针对性的解决了信访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了信访问题发生,提升了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效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有力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正拉近了百姓与党委政府的距离,为蓬溪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领导约访制度彻底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
2017年5月22日,蓬溪县人民政府县长肖霞组织县水务局、县环保局、上游工业园、县信访局、县司法局、赤城镇负责人约访蓬溪县赤城镇任家桥村村民王洪等人。原来,王洪等人反映称:上游工业园自建园以来工厂排放污水至赤城镇任家桥村拦河堰处污染水源,导致村民生活饮用水源被污染,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请求县政府给予解决。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后,肖霞现场要求相关部门于当年6月底前解决村民生活饮用水,信访群众非常满意,表示今后不再上访。2017年6月28日,蓬溪县水务局投资84.88万元对该村80户村民安装了自来水,使这一多年久拖不决的上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通过约访解决蓬溪县赤城镇任家桥村村民上访问题,只是蓬溪县实施“1+3+N”约访机制以来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据蓬溪县信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1+3+N”约访机制,蓬溪县实现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工作方式,对涉及的复杂问题各参与部门逐一商讨会审解决方案,结合各自职责进行处置,形成了共同化解的工作格局,不仅解决了信访群众针对各类问题在多个部门间往来咨询、耗时费力的问题,也起到了消除群众怨气、舒缓矛盾冲突的作用,同时还有效保障了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的力度和质量,彻底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将信访群众吸附在当地。
记者了解到,蓬溪县通过建立“1+3+N”约访机制,有效减少了信访存量,重复访、越级访问题也得到积极改善。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蓬溪县县级领导共约访20次,化解信访积案12件。群众到县以上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20%,进京非访、进京越级访量大幅下降,进京非正常上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33%、进京越级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36%;到省集访与去年同期持平,都为零。
健全完善机制确保领导约访制度落到实处
据介绍,去年蓬溪县出台了《蓬溪县“1+3+N”约访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蓬溪县党政领导每月至少安排1天,定期、定时、定点对信访群众进行约访,约访前对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同时,由蓬溪县信访局对有综合性、较复杂的重大案件进行梳理形成清单,建立领导约访案件库,并对县党政领导约访的信访事项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每次约访结束后承办单位坚持实行当天签收、5天汇报、10天办结制,即约访结束后,涉事部门当天签收,在5个工作日内向信访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10个工作日内将信访件办结情况报县信访局。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向县信访局说明办理进度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县信访局在2个工作日内汇总后向县领导汇报。
据蓬溪县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领导干部约访活动以来,蓬溪县把领导约访制度作为联系群众、了解民意、重视民生、化解积案的一项重要“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在每个领导干部约访日之前,通过蓬溪县信访局LED显示屏、展板和媒体进行公示,提高群众对领导约访的知晓率、参与率、监督率。在约访过程中,蓬溪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对领导约访受理的信访案件,当场能解决的当场予以答复,对领导约访一时不能解决的信访案件,按照“谁约访、谁负责、谁包案、谁督办”的工作原则,逐案建立台帐,由约访领导包案督办,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明确时限,靠实责任,限期办结,一抓到底,群众不息诉罢访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罢休,给上访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记者了解到,为了深入确保领导约访取得实效。蓬溪县“1+3+N”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深入责任部门对领导约访信访事项,采取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跟踪督导责任部门办理情况,并及时反馈约访领导。蓬溪县依法治县办和“1+3+N”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办理情况每月进行汇总、每季度进行通报,对工作重视不够、办理质量不高的责任乡镇、部门逗硬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
(全媒体记者杨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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