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在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和守护民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市场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100天(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公开征集相关案件线索。
一、征集案件线索范围
(一)涉外知识产权、涉农领域、酒类等领域假冒伪劣商标、专利侵权案件及假冒专利、专利虚假宣传、专利标注不规范等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豆芽菜、乌鸡、乌鱼等农产品非法添加或使用禁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学校食堂违法行为;食品经营企业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信息不真实误导消费,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不明来源散装白酒、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回收利用废弃油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不明来源食材等违法行为。
(三)药店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违法行为;美容医院、专科医院、私人诊所、卫生室(站)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使用假劣药品、未经依法注册或者备案以及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美容机构、美发店自制化妆品和经营使用不合法、不合格、过期或变质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转供电环节收费和违规加价,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清退多收电费以及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医疗机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分解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加价销售药品、医用耗材,以及虚增或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旅游景区捆绑收费、重复收费、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集贸市场、餐饮业、道路交通、商场(超市)、加油(气)站在用的计量器未周期检定,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缺斤少两等不法行为;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种设备方面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投诉方式
群众如有以上案件线索,欢迎举报投诉。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0825-2378918;遂宁日报社举报电话:18190181717。
对于举报的相关违法案件线索,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在《遂宁日报》公布后续处理结果,还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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