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集团公司概况
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市属一级国有企业,注册资本50亿元。集团定位为战略管控中心、投资决策中心、人力资源配置中心、资源资本资金管理中心、控股企业风险监督中心,打造资产质量较优、流动性较强、企业运转高效、管理规范透明的现代化集团公司,铸就有品牌影响力的城市运营商。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经营城市、服务民生等;投资重点是:交通、能源、水务、农业、优势资源开发、环保和市政府授权的其他领域;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酒店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房屋租赁;国有资产交易;销售:建材、五金交电。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战略投资岗位1名;
(二)法务风控岗位1名;
(三)人力资源岗位1名;
(四)文秘岗位1名。
三、招聘范围
遂宁市全市范围内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形象气质好。
(二)资格条件
1.战略投资人员。要求35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投资、金融、经济与贸易、管理、财务等相关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资产运营、工商管理等相关知识;熟悉国家金融、经济政策法规,熟悉投、融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基本业务内容和流程等;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业务处理和业务外联等能力;具备资产运营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法务风控人员。要求35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法律、法学、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等资产运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政府对国有企业监管的流程和要求,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熟悉政府投资和公共服务类项目的市场运用模式;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国家司法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企业法务、风控管理或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者优先。
3.人力资源人员。要求35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人力资源、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人力资源六大模块,《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运用;熟悉政府对市属国有企业监管的相关规定、制度;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处理能力、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文秘人员。要求35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或文秘等相关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机关公文格式和要求,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电脑操作及offce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公文写作,具备基本商务信函写作能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考试形式及范围
(一)考试形式:实行分岗位考试,即相同报考岗位考题一样。
(二)考试范围:
1.战略投资岗位:战略投资相关理论、资产运营相关的经济金融知识;
2.法务风控岗位:民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资产运营集团业务相关的法律风控实操知识;
3.人力资源岗位:人力资源相关知识、《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
4.文秘岗位: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政府机关公文函件等相关知识。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663号建设大厦602室),联系电话:
0825—231731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工作经历等),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须提供从业经历证明资料,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本人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后果自负;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七、应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轮笔试环节。
(二)笔试。以招聘岗位人数起算,按不低于1:2比例统一进行笔试,如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低于此比例,则取消本次该岗位招聘;考前不提供考试资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统一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拟聘。笔试面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按照综合成绩和招聘岗位及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拟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审。确定为拟聘人员的,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人员,不予以录用。
(六)合同签订。体检和政审合格,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方可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公司继续执行劳动合同,享受公司正式职工相应“五险一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现行薪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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