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绿色是遂宁这座城市的主基调,海绵城市作为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的载体,是遂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遂宁创新探索,坚持“开源节流、不烧钱、不补贴”原则,把资金管理新理念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探索出了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运营的遂宁样本。
凭借良好的自然生态本底,遂宁于2015年4月成功申报成为全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试点之一。肩负重任、探路前行,在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变示范过程中,遂宁坚持“开源节流、不烧钱、不补贴”的资金管理运营原则,成功建立科学完善的规划引领体系,全面监管的建设管控体系,因势利导的项目运作体系,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体系,海绵城市建设多元投资资金保障体系,以13亿财政资金成功撬动100亿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样本一
科学规划引领
先易后难少花钱多办事
遂宁海绵城市建设中因地制宜、综合规划、多规合一的做法获点赞。特别是在充分发挥原始地貌、植被、土壤、湿地等天然海绵体作用和地下综合管廊及人工海绵的铺设结合,改造和建设城市景观,遵循“天然合一”的自然观、生态观,让城市在青山绿水中生长。
育才东路复丰巷小区,是遂宁地势低洼老旧小区之一,雨污不分,排水不畅。在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中,该小区纳入首批重点改造计划,2016年3月开始建设海绵小区,6月19日完工。从开建之初有人抱怨“瞎折腾”,到建成后小区居民专门办了一场坝坝宴来庆祝,该示范项目既获得群众广泛赞誉及支持,又吸引了社会资本的关注。
复丰巷小区成为首批海绵化改造项目并非偶然。海绵城市试点区域总面积25.8平方公里,而试点建设实施计划时限为3年,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面对“摸着石头过河”境况,遂宁科学制定方案,坚持先易后难原则,明确试点区域内各项目建设时序。
科学规划引领,市直各部门充分发挥协作职能,集中力量、集中资金办大事,形成全员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合力。2015年,遂宁市率先出台《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5—2030)》,是国内首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在三年试点过程中,遂宁结合本地海绵规划管理需求,并参照2016年出台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编制并出台了《遂宁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5—2030)(2017年增补)》,专项规划对资金筹集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邀请参加评审的国内海绵城市领域知名专家一致表示,该系列方案的制定,对全面推进遂宁海绵城市建设“少花钱、多办事、办大事”具有重要意义。
样本二
创新筹资方式
13亿财政资金撬动百亿社会资本
项目推进顺不顺,关键是“钱袋子”能否保障。遂宁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坚持“开源节流,不烧钱,不补贴”原则,创新项目建设筹资方式,坚持多元投入,实现资金保障。如何利用少量的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遂宁选择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PPP模式。
按照国家“体现连片效应,避免碎片化”要求,综合排水分区、行政区划等因素,遂宁将海绵城市项目整合城仁里古镇、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联盟河水系治理、东湖引水入城河湖连通及市政道路项目、经开区产业新城5个PPP工程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在PPP模式管控方面,增加了业主单位对设计方案、投资预算的审查环节,在确保方案优化、节省投资的基础上注重材料、设备的选择,避免以次充好,确保工程质量;在PPP模式投资回报方面,建立了投资回报率调整机制,实行弹性费率,实现了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截止目前,遂宁通过发挥13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奖励资金的撬动效应,吸引各类社会资本105亿元,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69亿元,督促建设业主投入7.5亿元,争取政府债券投入2.5亿元,争取银行贷款26亿元。在遂宁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中,社会资本投入占比89%。
样本三
放弃大拆大建
“微创”改造施工节约建设成本
雨季,东平大道。雨水汇集至道路两旁的转换井,通过横向链接的导流管流至非机动车道雨水仓,富余雨水再以溢流方式就近引入位于人行道、绿化带、公园广场等地的蓄、渗、排一体化设施中。
这是遂宁在海绵城市改造中的一个“微创手术”。改造后,东平大道雨水对径流的污染减少了70%以上,项目投资相比“大开大挖”的改造方式也节约了70%左右。
“只选对的,不选贵的。”在海绵城市建设中,遂宁市坚持因地制宜,充分结合本地水文、地质、现场环境条件、社会影响等实际,坚持技术创新,通过现场打样、模拟试验、多方案比对,因地制宜创新了“微创”型雨水口改造、道路边带及整体透水技术、“海绵卓筒井”及快渗技术、碎石—钢带波纹管调蓄利用新工艺“四项技术”,其中“微创”型雨水口改造、道路边带及整体透水两项技术已获得国家专利并全面推广。
坚持“小、巧、省、实用”方式,遂宁海绵城市建设“微创”改造既兼顾了生态、安全,又做到了经济、适用,得到业界专家的广泛认可,为其他地区创新海绵工程技术提供了借鉴和示范。
样本四
建立按效付费机制
项目资金全程监管保证质量
海绵城市建设以效果为核心,以详细的过程数据为支撑,为此,遂宁着力建立综合考评体系,建立按效付费机制。
2015年,遂宁市目标绩效督查室印发《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主要考核2015年-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对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年度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实行倒扣分制,并纳入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遂宁市财政局印发《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奖励补助办法》,明确了奖励补助对象为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完成投资额和项目规划面积、年度考核达标的对象给予支持和奖励,所获得奖补资金均用于海绵城市建设。
2015年印发的《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及2017年印发的《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遂建发(2017)18号),更加完善了绩效评价考核组织、对象、制度、指标等内容,并科学设定了按效付费公式项目采取“股债分离“进行测算政府支出责任,其中融资成本据实支付,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运营按照成本和利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付费,避免了社会资本“重建设、轻运营”或“重建设、不运营”的情况,真正实现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考核”。
(全媒体记者杨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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