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复议申请交给你们,我放心。”6月15日,在设立于市政府法制办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段某提交撤销市运管处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书的复议申请,不再像以往向市交运局提出申请。这是遂宁市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试点改革后的变化。
今年1月1日起,遂宁市启动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试点,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统一应诉”办理模式。半年来,遂宁市已集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7件,“一个窗口”对外,既提升了行政复议公信力,群众也不再“东奔西走”,大大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不服区县行政行为可找市上行政复议
1月2日,川印印刷对安居区财政局作出的采购举报的回复不服,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是遂宁市启动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试点以来受理的区(县)部门“第一案”。
“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极具优势。”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定机制,相比行政诉讼、信访而言,具有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方式灵活、不收费的特点和优势。但实践中,行政复议存在一定缺陷和不足:多头管辖模式既不够便民,又导致行政复议资源过度分散,改革势在必行。
根据《遂宁市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工作实施方案》通知,2018年1月1日起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除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外的市政府各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其行政复议职权由市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复议后的诉讼案件统一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办。
一站式受理群众维权不再被“踢皮球”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针对行政复议权的改革,由曾经的“集中受理、分别办理、统一送达、全程监督”办案模式变为“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统一应诉”,实现了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一个窗口”对外,最大限度避免群众“东奔西走”。
该负责人坦言,除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外的市政府各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能,有效杜绝了以往个别行政机关有案不受、杜绝相互推诿现象,表面看似乎是被“削权”,事实上是厘清了职权,“运动员”与“裁判员”的角色明晰,规避了立足自身利益乱“吹哨”,减少了“人情案”的羁绊,大大增加了行政复议公信力。
改革后,便捷畅通的渠道大大降低了申请行政复议的“门槛”,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截至目前,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7件。
(全媒体记者杨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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