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后,楼宇外立面并未使用规定材料;建设单位擅自更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图,挤占项目间距红线,影响建筑通风、采光……今后,这些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违法乱象将得到进一步监管。日前,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遂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遂宁关于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沿用的旧规已实施了近7年,对遂宁市的工程规划建设起到了一定监管作用,但仍待细化完善。”据市规划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陈文松介绍,新旧规定最大区别在于对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变建后监管为全程监管,且加强了对建设项目实施后资料保存准确性、完整性的管理。
一问:规划核实如何开展?
分三个环节相关报告纳入资料备案
规划核实属于规划管理中的批后管理阶段,是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有效手段。
根据《规定》,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适用对象为城市、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建筑工程(私有住宅除外)。核实共分为三个环节:放线核实(验线)、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主要内容包括:验核建筑工程放线测量报告,核实建筑工程是否按照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检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是否按规定拆除,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及附件、附图等。
“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与审批不符的地方,例如实地放线误差等,把规划核实细分为三个环节,实际上对建设项目从最初的建筑放线到施工建设,再到最后的竣工建成,都形成了全程监管。”市规划局局长李斌表示,主管部门全程监管、及时指导整改,确保项目从规划图到建设落地不违规、不走样,可有效保障城市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根据《规定》,三个环节分别对应的验线测量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将是主管部门核实验收的“必备资料”。上述三份报告作为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重要评定依据,其成果将纳入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资料备案。
对此,李斌表示,此举将完善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档案资料,保证建设项目实施后资料保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问:具体核实哪些内容?
三个环节各有侧重违规行为进入信用“黑名单”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管理,我们历时一年,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了现有《规定》,三个环节针对建设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各有侧重,管理更加精细化、规范化。”陈文松表示。
精细与规范主要体现在各环节核实内容上。
●放线核实
“把建筑物从平面图中测放到实建地上,是建筑动工前的第一关,其尺寸、标高、位置等关键要素须进行坐标定位,一点小误差都会使项目后期建设发生较大偏差。”陈文松介绍说。
在放线核实中,市规划局将把建设单位提供的放线报告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建筑坐标定位图进行对照,并组织建设单位现场验核该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与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建筑坐标定位图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将督查企业及时调整,最大限度减少误差,有效减少建设项目发生朝向、位置偏差而导致建筑间距及采光问题。
●基础竣工核实
这一环节中,建筑工程基础竣工,确定主体工程轴线后,建设单位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展基础竣工测量,并出具基础竣工测量报告;规划局将把该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有关建筑基础规划部分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基础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如发现问题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这个环节的核实,旨在解决项目与周边道路、市政设施高差关系。比如有些小区的标高高出周边道路好几米,从而影响城市排污、排水及海绵城市的建设,并带来违法建设,这一问题将得到有效监管。”陈文松说到。
●工程竣工核实
作为规划核实的最后一个环节,这一环节最为重要。
根据《规定》要求,市规划局将把项目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对照及检验。测绘企业出具的工程测量报告须包含建筑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汇总表等;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的附图应为实测1:500现状竣工地形图(含管线、绿地分布图)、实测1:500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和各楼层实测平面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中的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确定的功能标注。
除了上述“硬指标”,《规定》要求,企业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具备这些条件:场地建设已完成,规定的配套设施已建成;现场施工设施、建材及垃圾已经清理完毕;应拆除的建、构筑物(含临时)等已拆除,无违法建设或违法建设已处理等。
“以往,一些小区现场施工建筑垃圾都未清理干净就匆匆交房,此举将有效遏制建设单位‘潦草\’交房的乱象。”陈文松表示。
三问:新规实施有何影响?
引导遵守规划意识确保城市规划严肃性
规划核实标准定下了,后期管理措施也将跟上。
《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如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将由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并根据整改意见及时调整;建设单位如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市规划局将不予竣工规划核实确认。
对于这一管理措施,陈文松解释:“建设工程只有经过规划验收,规划局才能核发《建筑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部门才能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中心才能核发相关产权证书。所以,建设项目一旦得不到竣工规划核实确认,项目后续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乃至办理产权都将难以进行。”
此外,测绘单位出具的各种“报告”材料将是建筑项目能否通过规划核实的关键性材料。如何杜绝含有“水分”的“报告”,《规定》也有严格要求。
根据《规定》,测绘单位应当对测量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出具的放、验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定的要求,并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建筑工程的修建情况,且纳入存档管理,由主管部门对其抽查,测量报告与建筑工程实际修建不符或不合格的,市规划局将视其情节依法追究测绘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征信平台,接受查处和公开曝光。
“新规可及时纠正审批及实际建设行为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对于建设工程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主管部门都将及时监管,能整改的迅速整改,最大限度纠正负面影响;对于严重违反规划要求的,则给予停建、处罚甚至拆除,无疑将给违法建设者一个警戒,在社会上形成一个遵守城市规划的氛围,从而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李斌表示。
(全媒体记者刘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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