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遂宁市船山区法院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司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该院一名干警被最高法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同时被评选为“遂宁市年度法治人物”;船山法院被四川省高院评为“轻刑快处先进集体”及“无到省进京涉执信访案件先进法院”等多项殊荣。
推进三大平台建设
落实阳光司法
该院结合船山区实际,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审判执行工作规范,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程序规则、质量标准、考核标准、监督制约办法,进一步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意识,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各项规定,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截至12月10日,共上网裁判文书1539篇,占应上网生效裁判文书的72.15%。同时利用政务网站、电子公告屏和案件查询触摸屏等信息技术,为诉讼群众提供多元化、高效率的司法服务。深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及廉政监察员机制,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案件审理比例达85%。
坚持立案信访疏导
畅通沟通渠道
重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全面推行诉讼引导、咨询解答、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实行涉诉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等“五项制度”。截至目前,该院共接待立案咨询9000余人(次),接待涉民间借贷来信来访群众近1000人(次),同比增长500%,收到12345政府热线252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回复。2015年5月1日起,该院按照最高法部署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在立案窗口放置《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资料,加强宣传,健全举措,确保立案登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切实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
完善诉讼服务体系
践行为民宗旨
该院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加强诉非衔接工作机制,坚持合法、高效、便民的诉调对接原则,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引导当事人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非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切实有效化解矛盾。充分发挥3个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及26个消费纠纷调解室功能,快速处理消费纠纷。2015年以来,该院巡回审判率达46%,深入推进6个社区巡回审判法庭工作,不断完善“诉调结合”平台建设。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挂牌设立“法官便民工作站”,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强专项基金管理,去年该院共缓、免、减诉讼费86.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5.4万元。
黎敏 苟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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