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撂荒耕地农户采取“三免两减”方式,推动流转复耕。
●对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又无力耕种、土地撂荒的农户,可选择“农户委托代耕”“集体代耕”“业主代耕”“合作代耕”等模式恢复生产。
●对弃农经商或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耕种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要通知撂荒农户限期复耕。
■全媒体记者侯跃
3月17日,晴,大英县玉峰镇星宿沟村。“铁牛”下到农田,忙着开垦田地。
星宿沟村是贫困村,200亩撂荒地影响了农业产业发展。去年,村里对100亩撂荒地进行了复耕。“听说今年要再复耕50亩撂荒地,贫困户和其他村民都很支持。”村第一书记熊楠说,星宿沟村想把“蛋糕”做得更大,与附近的智平村、送家沟村、蒲家沟村等组成产业联盟,对这几个村的撂荒地航拍、测绘、整理,争取进一步扩大水稻种植规模。
“当前,遂宁市农村出现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粮食生产的全面发展。”据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张羽介绍,日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做好撂荒地复耕工作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全市启动撂荒地复耕工作。《意见》提出,2020年全面消除公路沿线的耕地撂荒,全市撂荒地复耕面积达20%以上;到2025年,基本解决大面积耕地撂荒问题,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张羽表示,遂宁市鼓励各地撂荒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支持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大力推行“互换并地、小块变大块、多块变一块”“确权不确地、土地换股权”等做法,集中连片,统一耕种或对外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撂荒耕地农户采取“三免两减”(前三年免土地租金或分红,后两年租金或分红减半)方式,推动流转复耕。
对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又无力耕种、土地撂荒的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由其组建的土地代耕合作组织在保留原承包关系不变前提下,集中土地,根据当地农业基础条件、村“两委”经营管理能力等实际,选择“农户委托代耕”“集体代耕”“业主代耕”“合作代耕”等撂荒地委托代耕模式,恢复生产。
也可以选择“农业共营制”“土地寄种制”“产联式合作社”等模式,并合理确定承包农户、村集体、业主的利益分配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大力推行“村两委+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户”模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领办农事服务超市,组织本地或引进农机专合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业主或农户提供全程或关键生产环节托管服务。
对弃农经商或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耕种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各地要通知撂荒农户限期复耕;不能按期复耕的,应书面委托土地流转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耕种或统一流转。属基本农田的撂荒地,必须立即恢复耕种,不得荒芜或改作非农业用途。对人为造成撂荒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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