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苟熙海 记者 罗孝伟)记者昨(12)日获悉,今年以来,遂宁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四川省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方法路径,出台《遂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八项措施》,规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法治责任、严格法治档案、严格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严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严格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责任追究、严格任期法治责任和离任法治审计制度、严格法治建设督查考核问责(简称“八个严格”),让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当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定不移把全面依法治市不断引向深入。全市各区县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推进,落地见效,尤其是大英县、射洪县、安居区效果显著。6月12日,“八个严格”经验做法获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省各市(州)和省直部门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推广。
大英县在落实“八个严格”中,坚持“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四个亲自”“五个同”等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英县委书记蒋喻新亲自带头示范,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定践行“四个亲自”“五个同”,今年以来亲笔对依法治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15次,亲自听取汇报6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3次,亲自督查4次,推进大英县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安居区探索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十条硬规”,创新建立了每季度研究一次依法治区工作、每月听取一个专项工作小组汇报、每周暗访一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三个一”机制,创新开展了各级各部门分管依法治区工作业务知识考试,紧紧抓住依法治区工作“牛鼻子”。坚持把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创新制定工作、责任、时限、部门、考核指标5张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台账+销账”推进机制,全面推进今年依法治区的65项规定动作和46项自选动作。
射洪县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动工作落实,制发了《射洪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则》紧盯党委主要负责人“八项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和县级主要部门负责人“四项职责”,做好压实责任、督促检查、严肃整治、严格问责、关心激励“五项工作”,推动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
射洪县在选人用人中强化法治导向,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四位一体”的考核制度。在基层治理中,全域推广“法治、德治、自治”的“三治融合”和探索农村“六手印记”法治监督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则;强化责任落实,通过联席会、推进会、培训会等方式推进依法治县全年工作任务完成;强化督导考核,上半年依法治县办组织3次专项督查,印发《问题整改反馈清单》,并要求立行立改。今年,法治脱贫攻坚“六手印记”探索获省市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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