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春节期间是保健食品消费旺季,为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广大消费者合理选购,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保健食品相关情况发出提示:
1.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2.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3.
选购保健食品应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和电商平台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切忌通过传销、非法会议营销、非法电话推销等途径购买。
4.
经营者应诚信守法,销售正规批文、资质齐全、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对保健食品功能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
5.
经营者不得采取任何手段诱导消费者一次性购买大量保健食品,不得向不理解或不同意购买的老年人销售保健食品。
6.
保健食品相关信息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消费者对所购买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等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王钰
新闻推荐
分拣(张英张健)虎虎生威雄风起,复工复产干劲足。连日来,市中区各工业企业在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快马加鞭,积极...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