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发起举办的“中国改革2021年度案例”征集活动发布最终案例名单。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为何能够得到主办方青睐而被推荐为“年度特别案例”?其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有何“特别”之处?日前,记者专访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社长、地方改革创新研究院院长潘治宏。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中国改革2021年度案例”征集活动的基本情况?
潘治宏:征集活动自2021年7月开始筹备,案例主要由地方改革部门报送,主办单位组成专家评议组进行讨论推荐。我们共征集了来自全国的1500多个案例,内容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领域。
经过多轮次的讨论推荐,1月18日,我们发布最终名单。其中,“年度特别案例”3个,省市县三级各1个,“年度案例”20个,“典型案例”90个。我们邀请改革领域的领导和知名专家全程参与案例讨论和推荐。
记者:“四川用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为何会被推荐为“年度特别案例”?作为唯一一个省级特别案例,“特别”在哪些方面?
潘治宏:天府中央法务区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集中性探索创新。体现出了高站位、原创性、系统性和主动性等特点。
我们认为,天府中央法务区在全局思维的基础上,系统集成推进改革,由四川省委主导、省委主要领导直接谋划推动,立足于全局,立足于保障现代化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具体呈现在服务于四川天府新区及成都市和全省的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将法治、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集成法律政策资源、现代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公检法司各项改革试点,调动省、市、县各级动力,增强群众获得感,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体现了鲜明的改革创新特点。可以说是深层次、高水平的改革案例。在省级层面进行这样的创新,在全国是率先的。参与案例讨论的专家一致认可天府中央法务区改革的突出特点,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记者:从参与讨论推荐的专家角度,对于未来天府中央法务区的建设还有哪些意见建议?
潘治宏:天府中央法务区改革探索是新生事物,作为改革探索,建议天府中央法务区加强梳理和总结经验,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深入研究分析建立中央法务区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调动各方面的动力,将法治、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度融合,创造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四川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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