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昨(29)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获悉,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结果已揭晓,获奖案例共547篇。经梳理,四川法院系统推选的“夺杰某某、扎西某某故意杀人案——涉藏地区故意杀人案件赔偿协议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条款的效力认定”“罗某某诉罗某某、吴某某继承纠纷案——立遗嘱后个人财产状态发生变化的处理路径”等22篇案例分析入选。
据了解,评选活动共收到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初评并推选的优秀案例3792篇,涉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领域。评选中,最高法院邀请了高校教授、该院相关业务部门领导、业务骨干20余人,组成民事一、民事二、刑事、行政、商事、知识产权等六个评审组,每组4至5名评审专家,将参评案例审判人员、案例分析编写者匿名后,由各专业组评审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名次及奖项。经复评、终评,最终评选出获奖案例547篇,其中一等奖20篇、二等奖108篇、三等奖209篇、优秀奖210篇。同时,根据各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案例数量和获奖情况,按照报送数量和获奖数量各占50%的比例,确定出上海、浙江等6家高级人民法院为先进组织单位;确定刘晓虹、张瀮元等35名同志为先进组织个人。
四川法院系统获奖名单详见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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