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21年9月4日-10月31日
受理范围:重点受理涉及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省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党委政法委,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及在川中央政法单位参加第二批教育整顿的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干警的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件,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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