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0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为四川润兴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管理人经法院同意,定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2点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管理人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后的工作情况报告》、《债权催收及资产处置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核并确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后新申报的债权,表决《破产管理人财产分配方案报告》。债权人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四川润兴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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