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敏)1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转差,1月12日至16日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个别城市有短时重度污染风险。
为此,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资阳市人民政府发函,请各地高度重视,并建议于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各城市可根据当地情况提高预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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