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铠兵)记者1月6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省政府日前发布了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
根据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2021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根据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2021年全省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草原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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