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佳 唐小未
为进一步保护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涵养水源。12月15日,省农业农村厅、省检察院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当日,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通告》进行解读。
记者从会上获悉,除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外,四川境内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禁捕水域暂定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禁捕的“时间表”和“水域图”
据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强介绍,《通告》明确了禁捕的范围,即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四川境内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所谓一级支流指直接与长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相连接的河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范围由市(州)、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禁捕的时间为:禁捕范围内的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暂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0 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时间由市(州)、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通告》还明确,对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和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
禁捕后休闲游钓怎么办?
禁捕通告发布后,禁捕范围和时间内生产性捕捞行为已明令禁止,但无序游钓行为或将成为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因素。
“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游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游钓管理机制,遏止利用或变相利用游钓进行捕捞生产的行为,防范天然水域钓获物上市和进入餐饮环节。”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牟登育表示,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至 6 月 30 日全省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游钓,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气候、水温等情况适当调整禁止游钓的时间,但每年不得少于4个月。其他禁捕时间内,原则上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游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经严格科学论证可不划为禁钓区。“近期,农业农村部将出台相关文件对休闲游钓进行规范管理。”牟登育说。
为什么要用10年禁捕?
四川省内有鱼类230余种,其中长江上游特有鱼类80余种,主要经济鱼类100余种,国家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10 种,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5种,四川省渔业资源的珍稀程度和经济价值在全国都处于重要地位。“之所以要选择“十年”这个时间段,这与鱼类的繁殖生物学特性有关。”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党委书记杜军介绍说,一般小型鱼类性成熟时间在1-3年,如棒花鱼、麦穗鱼、宽体沙鳅等,繁殖周期短,禁捕后这些鱼类的资源不仅得到恢复,而且为其它鱼类提供了丰富的饵料资源;中型鱼类一般达到性成熟时间需要3-4年,如长江上游特有鱼类长吻鮠、圆口铜鱼、岩原鲤、长鳍吻鮈等,它们在自然环境条件下需要3年及以上才性成熟,禁捕时间设置10年,让它们有足够长的时间繁衍2-3代,这样它们的数量才可以恢复;对于大型鱼类来说,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成长周期很长,从幼年达到初次性成熟至少需要6年以上的时间,要保证它们的数量得到有效回升,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实现。
延伸阅读>>>
《长江全面禁捕,盐亭一协会招募退捕渔民成立水产捕捞服务队——
转战鱼塘水库渔民再吃专业饭》详见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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