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刘佩佩 文/图)12月15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根据《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四川将全面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以下简称“三个能力”)建设,到2022年底,实现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108万吨/年的目标。
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透露,《指导意见》明确了13条工作任务,通过动态建立重点监管源清单、严格项目审查审批、健全收集体系、提升信息化管理、优化处置设施布局、推进项目建设、健全联防联控联治和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化工园区、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多项举措,全面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08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达到48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达到210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能力充足、收集全覆盖的危险废物收转运体系和利用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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