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安达福)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市民咨询:“八不准”出台后,农村是不是不能建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回复:国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确实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八不准”禁止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不是任何建房都不允许。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四川省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已经拥有宅基地的农户,不得再占用土地建房。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以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市民咨询:我发现一处违法用地建房,有什么途径反映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回复:采取以下途径反映:一是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可以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二是可以拨打12345市政府热线,这是由电话12345、市长信箱、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组成的专门受理热线事项的公共服务平台。三是直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科举报登记。接到举报信息后,会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理,若确涉嫌违法用地行为,将会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并将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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