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吉雪娇) 养老、康养服务快速发展的同时,高额返利、延迟退费等问题时有发生。随着重阳节的临近,相关陷阱再度引发关注。对此,四川省消委提醒老年消费者要多想多看,炼就慧眼,谨防“养老”变“坑老”。
近年来,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以高额回报或赠送消费优惠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入大量资金,最后资金打了水漂。
据四川省消委发布案例,2019年6月23日,四川消费者曹女士为高额返利吸引,与某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支付5万元养老服务费,可用于医疗救助、生活费、床位费、旅游费、护理费等;如未消费,一年后全额返还。同时每月赠送代金券666元,如未消费,则用现金支付。曹女士一直未消费,今年合同到期要求退还养老服务费,被养老机构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
那么,该如何识破相关陷阱?四川省消委指出,相关机构往往采用引人入胜法、障眼法、缓兵之计三类“计谋”。其中,一是养老服务机构包装出各种养老公寓服务项目,要求消费者一次性存入数额不等的金额,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承诺入住后享受不等折扣的优惠,还赠送免费观光等福利,每月还可领取以“消费券”、“爱心费”等名义的现金回报,宣称回报率高达年利率10%以上。
二是在合同中,养老服务机构往往以租用养老公寓床位、入园休养、临时托养等名义作为合同目的,“返利”时多以现金返还,无转账记录、无交易流水。甚至在到期还本时,以收回合同、发票登记办理退费手续为名,将消费者手中的消费凭证等证据统统收回,导致消费者维权受阻。
三是个别养老服务机构在合约到期前,以公司经营困难、项目延期、疫情影响等理由与消费者签订补充协议,延迟退还养老服务费,且不再支付“返利”。
“有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模式,用后面消费者支付的费用去支付前面消费者的返利,一旦资金链断裂,消费者将血本无归。”对此,四川省消委提醒,做到“三要三看”,养老消费更放心。一要跟家人商量,征求子女意见,看明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模式,不要被高额回报所诱惑,守好自己的养老钱;二要谨慎存入大额费用,看清合同重要条款,缴存金额不宜过多,尽量选择转账支付方式留存交易凭证,妥善保存合同等重要证据资料原件;三要理性维权,看破养老服务机构的销售伎俩,如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新闻推荐
马波会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仇甜根一行
(记者段春秀)10月22日,市委书记马波在内江会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仇甜根一行,双方就加强新能...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