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菲妮)昨(15)日,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在省法院举行,发布由省法院、省人社厅、司法厅、省总工会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建设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联动平台、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特邀调解制度、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完善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机制、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能、推行“互联网+调解”模式、提升法律服务力量和建立矛盾预警化解联动机制等10条具体工作举措。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宁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任远明,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李德林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了各自领域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构成,着重体现三大特点:一是突出“多元共治”理念。《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制度优势,把“多元共治”的改革精神落在推进工作实处。二是重视发挥调解作用。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贯穿于劳动争议协商、仲裁、诉讼全过程, 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分流诉讼、缓和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三是强调凝聚合力、充分履职。重点是打造联动平台,即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涵盖“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法律援助、仲裁审查、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公证”等功能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一站式”劳动争议联调中心。
根据《实施意见》,四川省还将推行“互联网+调解”模式,深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对接相关部门现有的各类网上工作平台,实现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汇聚到网上,调解、仲裁、诉讼“无缝式”衔接,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一站式”服务。
详见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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