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咨询,今年5月,他向一家公司租用了一间厂房用来堆放货物,租期两年,并签订了租用合同。 现在那家公司却违约把厂房租给了其他人, 现在他公司的货物没有地方堆放, 并且也造成了一些损失。他想了解一下,他能否申请赔偿?如果能申请,赔偿该如何算呢?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任静:合同签订后,若一方违反合同条款, 就算违约。 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的情况时,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强制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 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 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 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 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 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 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南充晚报记者 韩顺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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