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晓文)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动实施住建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为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通知》明确,到2021年底,重点在建筑施工、市政公用、物业服务等行业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计划培训技能人员34万人次。具体包括:培训建筑工人20万人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5万人次,燃气行业技能人员0.5万人次,供水排水行业技能人员0.5万人次,农村建筑施工人员 4万人次,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人员2万人次,物业服务从业人员2万人次;技能人员参加技能考核鉴定、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取得各项证书的人员比例提高20%。
《通知》指出,将重点对建筑工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燃气行业技能人员等分类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对经考核合格的技能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合格证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水平。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落实推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一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二是发挥职业院校支持作用,推广“企中校、校中企”合作模式,实现技能培训与行业需求有效对接;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基础作用,鼓励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能培训条件的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四是搭建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通知》还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能人员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技能人员参加岗前、转岗转业、在岗、岗位提升等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培训补贴总额50%的补贴资金,所需资金优先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还可按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提升有关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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