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博物院首席专家魏学峰: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博物院首席专家魏学峰
近几十年来,我国博物馆事业迅猛发展,其数量、规模已居于世界前列。去博物馆看展览,成为很多国人自觉学习、提高自我文化素养的重要选择。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备案博物馆达5535家,比上年增加181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1710家。2019年举办展览2.86万个,接待观众12.27亿人次,比上年增加1亿多人次。在博物馆事业日益繁荣的背后,关于博物馆管理的制度建设特别是相关立法问题,成为全国两会上的热议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博物院首席专家、学者魏学峰本次参会,就带来了这样一份建议:尽快制定《中国博物馆法》,彻底改变目前我国尚无专门性的博物馆法律的现状。
魏学峰表示,目前,我国对博物馆行业的实际管理以及博物馆自身开展活动所遵循的行为规范,除了《文物保护法》从馆藏文物保护的角度对博物馆管理有所涉及之外,主要依赖大量的法律位阶较低的相关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如《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等。
据统计,我国现行有效的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1200多份,直接针对博物馆的规范性文件也多达90多份,如国家文物局的《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入境展览管理暂行规定》《考古发掘品管理办法》等。此外,现阶段我国博物馆种类多种多样,除隶属于政府文化文物部门的博物馆外,还有大量博物馆分别隶属于其他政府部门、部队、社会团体、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企业等,隶属关系较为复杂。
魏学峰认为,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关于博物馆的现有行政法规效力层级过低,而且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的现象屡见不鲜。此外,还存在博物馆备案、藏品的鉴定评估、法律责任等制度空白,既增加了管理难度,也极易滋生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各效力层级间规范性文件的冲突也需要上位法协调。
目前,由国务院发布、2015年3月20日开始施行的《博物馆条例》是最高效力位阶的博物馆行业法规。在魏学峰看来,“该条例过于简单,法律效力也不足。而且,《博物馆条例》是对文物系统的博物馆具有管理指导作用,而对非文物系统的博物馆则没作用。”
因此,魏学峰呼吁,尽快制定《中国博物馆法》非常必要,“学术界已经讨论多年,现在我认为时机已经足够成熟。要以法的形式保证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有利于国家对博物馆事业的集中领导。《博物馆法》与《文物保护法》配套,彻底改变我国博物馆基本依靠政策管理的现状格局。”
在魏学峰看来,《博物馆法》是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施行的有关博物馆内部和外部各种关系行为规则的法律、法令,它以法的形式向人们提供博物馆的模式、管理标准和行为规范,以促进博物馆事业按照科学的规范,以促进博物事业按照科学的规律向前发展。可以说,《博物馆法》是现代博物馆的基石。西方不少国家有《博物馆法》,可以借鉴之优点。尽快制定《博物馆法》,完善中国特色的文化立法体系。
魏学峰说,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离不开立法保障,也就离不开公共文化法律体系建设。“我想,在《博物馆法》之后,将来制定《图书馆法》《美术馆法》也都会陆续被提上日程。”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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