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安达福)近日,市水利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市民咨询:采砂许可相关管理规定有哪些?村民采砂自用有哪些规定?
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回复: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采砂量50立方米以上的河道采砂,都要符合经省水利厅和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采砂规划和采砂年度实施方案要求,经过公开拍卖,通过市场化配置才能取得采砂权,并按程序报省水利厅,办理采砂许可证。
村民自用砂量少于50立方米需到河道采砂的,凭当地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指定范围内采挖,免办河道采砂许可证,但采挖的砂石不得销售经营。
一市民咨询:水利脱贫攻坚主要任务有哪些?
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回复: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大中型水利工程、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难题。力争通过5年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人人喝上干净水,丘陵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山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充分调动受益农户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促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的良性发展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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