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唐千惠)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印发《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社会组织平稳运行10条措施》,包括优化社会组织审批程序、放宽2020年度年检条件等措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措施》明确,将放宽2020年度年检条件,社会组织因疫情收入减少,造成净资产低于开办资金的,在开展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时,可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延期年检,延期年检最迟不超过三个月。不仅如此,社会组织因疫情影响,对2018年度年检问题整改事项或抽查、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事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社会组织可申请延期至疫情结束3个月内整改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鼓励商业地产、物业服务等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倡导会员企业减免经营困难的中小商户租金;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员企业2020年会费及各种服务性收费,支持企业发展,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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