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 成都市 绵阳市 自贡市 攀枝花市 泸州市 德阳市 广元市 遂宁市 内江市 乐山市 资阳市 宜宾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雅安市 阿坝州 甘孜州 凉山州 广安市 巴中市 眉山市
地方网 > 四川 > 今日四川 > 正文

实习律师可担任实习法官助理任职时间1:1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

来源:四川法制报 2020-03-20 01:0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周靖)昨(19)日,记者从省律协获悉,省法院、司法厅、省律协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四川省实习律师可由当地律师协会统一向人民法院推荐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其任职时间按1:1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

根据《意见》,拟申请实习法官助理岗位的实习律师应满足4个条件:政治素质好,法律知识扎实,品行良好;已在四川省内各律师协会登记注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到法院报到时,其剩余实习时间不低于6个月;已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

当地律师协会根据当地法院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实习律师,以本人自愿原则为基础,经所在律所同意并报当地律师协会审查后,统一向法院推荐。法院在此基础上组织面试后择优确定最终人选,根据法院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实习岗位。

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一般承担实习法官助理岗位工作,实习期限不低于6个月。实习期满后,由接收实习的法院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综合情况进行实习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实习律师申请律师执业时,可凭法院出具的实习证明,以其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任职时间按1:1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意见》还规定了回避制度。实习期间,涉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况,实习律师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担任该案件的审判辅助工作。实习结束后,不得担任实习期间参与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

新闻推荐

今日起 申领“国家级防疫 健康信息码”互通互认

申领“国家级防疫健康信息码”互通互认本报讯(川江都市报记者周丽)3月18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从19日起,四川省依托全国...

四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四川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实习律师可担任实习法官助理任职时间1:1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