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开展免费技术服务……为全力服务和扶持个体工商户促生产、保经营、稳发展、渡难关,有序复工复产复市,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提出10条意见。
持续做好准营便利化
全面支持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充分依托“网上办理、邮寄办理、预约办理、告知承诺”等有效手段,提供市场准入许可服务。压缩开办时间,引导实现网上办理。食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新办许可、备案等资质的,通过电子材料实行网上申办,资质过期的,延长有效期至疫情解除为止。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不纳入无照经营查处范围。
延长行政许可期限
个体工商户因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延长有效期至疫情解除为止;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办理许可证延期,延长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
开展免费技术服务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对个体工商户开辟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实行优惠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产品质量检验减免收费50%。加大技术服务帮扶力度,了解掌握食品生产个体工商户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技术性困难,为其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
对因资金困难的个体工商户,支持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并全程服务指导,缩短办理时限;依法严厉查处侵犯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专用权违法行为,协助个体工商户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维权保护。
着力打造良好市场秩序
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做好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通风换气等防控措施要求,加强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管理,严防交叉污染。对复工复产的食品生产个体工商户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其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关口,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严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出厂销售。
实行包容理性措施
凡于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暂不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因受疫情影响尚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暂缓纳入清理吊销名单。
除上述措施外,还从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和指导、加强非公党建指导力度、畅通帮助扶持渠道、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等4个方面为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市加大扶持。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罗安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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