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守护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通川生态环境局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简化优化环评审批手续办理。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程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涉及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类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等方式,及时办理环评手续;符合《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并经通川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属于疫情相关的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在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先开工再补办环评手续,相关情况报通川生态环境局备案。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服务工作。疫情期间采取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进行技术评审,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同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进行沟通,尽可能减少当面沟通,提供便捷服务。
(本报记者 邱霞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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