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建军)2月3日,市医疗保障局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有关事项印发文件,明确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查漏补缺时间延长至4月30日。逾期仍未缴费者,将不再享受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也可通过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参保缴费。对不能按上述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可以联系所在乡、镇(社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参保单位可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预约办理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数申报、缴费等业务;个人申报缴费可通过QQ传输身份证扫描件存档备案。
■相关新闻工伤认定后一天内待遇支付到位
(记者李建军)为保障因抗击疫情而伤亡的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1月30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印发《关于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期间有关社会保险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快速申报、快速调查、快速认定。
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快速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通过电话录音、视频等方式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内调查取证,并主动协助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短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认定后,社保经办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保卡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逾期未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继续发放社保待遇;可暂缓申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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