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日报记者 任鸿)近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对有突出表现的11名见义勇为个人和3个见义勇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决定对四川省11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3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黄顺等11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3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记者梳理发现,这些见义勇为个人、群体中,有大学生、村民、出租车司机、教师等,他们或救人于危难,或勇于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有的甚至献出了生命。
《决定》要求,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传承弘扬中华民族惩恶扬善、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见义勇为良好社会风气。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依法开展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及时确认、奖励见义勇为行为,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见义勇为精神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争做英雄的良好氛围。
新闻推荐
近日,为向企业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四川省分中心与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合作推出企业信...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