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日四川省制定并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目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仍较低,大量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出,已成为农村以及湖泊、河流富营养化等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国家和地方层面之前都没有出台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缺乏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因此亟须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在此背景下,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科学学会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同成立编制组。在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咨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组前往自贡、泸州和凉山等10个市州进行实地调研,并赴湖北、河南等省考察学习,起草了《标准》初稿。随后又召开多次专家评审会和编制座谈会,积极听取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征求了意见,最终《标准》于2019年12月9日由省政府批准印发实施。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根据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污水量少、排放分散、水质水量波动大的特点,确定控制指标、排放限值、监测方法和实施监督等规定,希望通过标准的实施,实现农村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据四川日报)
新闻推荐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暨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股票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19-058号转债代码:110061转债简称:川投转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