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与生活报讯 (记者 白华宇)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四川省家庭病床管理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范》),标志着四川省开始探索基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家庭病床服务和管理制度。该制度推行后,将着力解决部分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行动不便的人群看病就医困难等突出问题,从而提高基层诊疗质量和患者就医体验。
据了解,家庭病床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符合住院条件,适宜在家庭环境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因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根据医疗需要在其家庭设立的病床。《试行规范》提出,四川省在行政审批、设备药品、人才队伍等方面符合要求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可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符合收治范围的四川省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如经住院治疗后仍需继续观察和康复的患者、慢性病急性发作且有住院指征的患者、术后出院或等待二期手术期间需要进行临床护理的患者等均可进行家庭病床诊疗。在进行家庭病床服务期间,被服务的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可享受定期上门查体、基本诊疗护理、常规检查、康复训练、营养膳食配置、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但家庭病床不得提供静脉输液、静脉注射等医疗服务。
《试行规范》要求,家庭病床服务包括上门服务和信息服务两大内容,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开展医生查床、护理、风险告知等服务,并要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家庭病床患者的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床管理、治疗方案及护理管理、电子病历管理、医保结算、质量监控、服务监管,同时提供移动护理及监测等智能应用。
试行要求还提出,建床家庭居室应具备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四大指标,清洁区和污染区要分明,需要定期用消毒液擦洗家具和地面,并进行空气消毒,创造卫生、安心的诊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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