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工人站在楼顶外栏外,险象环生。
▲程某被行政拘留10日。
年关将近,为讨薪,有人堵路、有人拉横幅、有人扬言“跳楼”。如果方式不当,触犯法律,就有可能受到行政甚至刑事处罚。民警提示,讨薪应依法进行。
拉横幅、扬言跳楼,9人被行拘
11月1日11时许,市公安局环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广场东路某大楼的A公司发生纠纷。该所民警接警后赶到发现,现场有40多人正与A公司的管理人员协商劳务报酬问题。
经了解,这些人员主要来自四川、重庆等地。近两、三个月,他们陆续来到玉林,分5个小组,从第二层承包人手中接下了城区几个住宅小区燃气管道铺设工程。做了部分工程后,他们觉得“划不来”想退出。但就已完成工程的报酬,双方一直协商不下。于是,他们来到A公司“讨薪”。
民警做起双方的思想工作,引导讨薪人员合理合法讨薪。下午,劳动监察、街道等部门领导到现场调解,但因双方分歧太大,未达成一致。
晚上,讨薪人员在少数人的鼓动下,不顾民警劝说,带着铺盖来到A公司“驻扎”。当晚至次日白天,杨某、黄某等人在楼顶悬挂起讨薪的红字白布,并坐在楼顶外沿栏杆上扬言跳楼,以此向A公司施压。
接报后,玉州区相关部门领导赶到现场研讨解决方案。鉴于部分讨薪人员的行为已触犯法律,2日中午,民警果断采取措施,将不听劝阻的人员带回派出所作调查。
11月3日凌晨,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在劳动监察、政法委、公安、街道等部门的协调下,A公司与讨薪人员再次连夜协商。经协商,目前已有4个小组的务工人员领到工钱离开玉林;协商不下的,已获建议走法律程序。
经查,杨某、黄某等9人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或10日的处罚。
爬上塔吊讨薪,被行拘10日
11月3日清晨7时20分许,市公安局玉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爬到奥园广场蕉岭建筑工地的塔吊上。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男子站着一在建楼宇32层楼顶的塔吊上。
经了解,该男子姓程,四川人,之前在该工地做外架活。因工资问题,程某与劳务方产生了矛盾,双方在2日协商,劳务方将于5日一次性结清程某的3万余元工资。但不知何故,程某反悔,一早就爬上了塔吊,要求对方立刻给钱。
经民警协调,当天10时许,劳务方提着3万余元现金来到楼顶,但程某却以“钱是假的”为由拒绝下塔。10时30分许,劳务方将钱打入程某妻子账户后,程某才从站了3个小时的塔吊上下来。
因扰乱单位秩序,程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凡事好商量,讨薪须合法
警方表示,讨要自己的血汗钱天经地义,但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警方介绍,讨薪最有效的方法包括:自行协商解决、请求第三方调解、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跳楼讨薪、封门堵路等行为,不仅危险,而且可能触犯法律、受到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警方同时提醒,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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