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诚波)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将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社会资本不得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
《方案》明确,现有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申请,限期归口进行非营利性民办园或营利性民办园分类登记。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已违规的,由当地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进行增资扩股。2020年年底前,各地要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要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5年制专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扩大本专科层次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加强民族地区“一村一幼”教师培养。
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各地要制定公办园入园办法并做好招生工作,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入园办法执行,鼓励其他民办园落实就近入园原则。园长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幼儿园食堂不得营利。建立教师或家长陪餐制度。严禁商业活动、商业广告进入幼儿园。
到2020年,实现全省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全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到2035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新闻推荐
1999年6月,江泽民提出,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时机已经成熟。同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了实施...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